作者:汪伦律师,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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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从古至今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然近年来,各种网络贷、小贷公司越来越多,通过经营民间借贷业务牟利,更有甚者,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高额非法利益从而通过民间借贷的幌子进行套路贷团体诈骗,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更好的遏制该类犯罪以及整治民间借贷行为。于2020年8月18日正式修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并于2020年8月20日正式实施!为了加深大家的记忆,本人特作如下解读: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重要规定及法律解读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律解读:该条的规定意味着民间借贷约定借款利息法律支持的年利率不超过16%!!!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约在3.85%—4%左右。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解读:该条规定是针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规定,若对逾期利息有约定按照约定,自然该约定肯定不能超过16%,即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若约定了利息但是未约定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按借款利息算;若都没约定,只能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解读:该条规定是针对民间借贷中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总体的限制,该些费用可以一并主张,但加来还是不能超过16%,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法律解读:该条规定系关于本规定的法律适用问题,通俗点说,就是本规定自2020年8月20日实施后,只要是法院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立案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均适用本规定,那怕借款合同、借款行为是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也就是说2020年8月20日之后法院支持的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超过16%,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综上:2020年8月20日之后,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借款利息法院最高支持不超过约年利率16%,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